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5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6 |
有效期至 |
2014-2-26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邓州市禾尔康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省邓州市禾尔康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377-62181886 |
张士杰 |
|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工业园区0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菜青虫。
注意事项
1、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对鱼类、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喷药器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
4、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并咨询医务人员。
误服:立即就医,是否需要引吐,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衣服洗净后方可再次使用。毁弃污染的鞋。
洗入: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并就医。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药品应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水防热,远离火源。
2、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等混放混运。
3、运输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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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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