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7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4 |
有效期至 |
2024-3-4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硫磺 sulfur |
25% |
0家 |
福美双 thiram |
15%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炭疽病 |
12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66031627 |
李春明 |
|
山东省莱西市姜山镇盛德路西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福美双、甲基硫菌灵、硫磺为三种活性组分和适宜的助剂复配加工成的杀菌剂。对防治辣椒炭疽病有较好的治疗和保护作用。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辣椒安全。
注意事项
1、高温季节请早、晚施药,以免中午因高温产生药害,该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蓍、桃、李、梨、葡萄敏感,施用时应远离上述作物,防止药液漂移产生药害。
2、本品不能与含铜、汞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连使用。
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完毕后立即用肥皂水清洗皮肤裸露部分。
4、本品虽属低毒农药,但应注意防止污染物、污染水源和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迅速把病员移至空气流通处。
2、若药液溅入眼中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皮肤接触发生瘙痒及出现斑疹等应速送医院催吐、洗胃及对症治疗。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04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