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1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7 |
有效期至 |
2024-3-27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高安金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瘿蚊 |
300-4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省高安金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5-5293888 |
孙家法 |
|
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是胆碱酯酶抑制剂,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瘿蚊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2、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剂最好一次用完。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本品对烟草、瓜类、莴苣苗期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误服立即发病,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
[1]如溅及眼睛和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2]可注射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在避光、阴凉、通风处,严禁阳光曝晒,避免火源;不得与粮食、种子、粮食、饲料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3-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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