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0 |
有效期至 |
2014-3-30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宜兴市谷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 |
10家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8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宜兴市谷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7961783 |
曹军 |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宜城镇沧浦西路5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和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杀虫谱广、击倒力较强的特点,并兼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或碱性物质混用,有效成份辛硫磷易见光分解,建议在下午4点以后或阴天时喷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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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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