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8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3 |
有效期至 |
2015-6-30 |
农药名称 |
苄·乙·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4.7% |
9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1% |
31家 |
甲磺隆 metsulfuron-methyl |
0.2% |
1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莎草 |
450-600克/公顷 |
返青后拌药土均匀撒施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 |
返青后拌药土均匀撒施 |
水稻移栽田 |
多年生阔叶杂草 |
450-600克/公顷 |
返青后拌药土均匀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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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方水东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除草剂的复配制剂.本产品对水稻移栽田杂草具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仅限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水稻移栽田使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小苗田和弱苗田等不能使用,严禁用于其它作物。施药时用药量要准确,并做到均匀撒施。
2. 施药田块要求平整,药后一周保持水层3-5厘米,防止干田或水淹稻苗心叶。
3. 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荸荠、慈菇田更不可用药 。
4.本品禁用喷施, 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5.切勿将本品与其他除草剂混合使用。
6.施药时穿工作服、胶鞋,戴橡胶手套、口罩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喝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的废水不能排入鱼塘、河流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 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不能催吐,除非有中毒急救中心或医生指示。不给意识不清者喂食。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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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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