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1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4 |
有效期至 |
2024-4-24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 |
31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33% |
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0-750克/公顷 |
喷雾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600-750克/公顷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3-5701262 |
郭新平 |
|
河南省新乡县朗公庙镇新原路口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节节菜、陌上菜、异型莎草、鸭舌草、泽泻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因本品含有二氯喹啉酸,其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用药后8个月内避免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藜科、葫芦科、豆科、锦葵科、旋花科、菊科等作物。第二年方可种植。
2、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沾污眼部,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食,立即催吐,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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