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2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7 |
有效期至 |
2024-4-27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泡腾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 |
30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29% |
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70-8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2226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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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秦皇台东南、永莘路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的水稻田芽前除草剂。其特点是使用时不拌土,不兑水,直接抛撒。能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千金子、狼把草、牛毛毡、眼子菜、节节菜、鸭舌草、陌上菜、雨久花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如有青苔或漂浮物,先趟开后施药,以免影响药剂扩散。漏水田不能使用。
2、宜在无风晴天午后气温高时施药。以免药粒入水后不能漂浮在水面上,请先做试验后再使用。
3、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
4、严防吸潮,开袋后立即使用,若药粒入水后不能漂浮在水面上,请做试验后再使用。
5、水温低于10℃或井水灌溉地区应慎用,或先试验后推广。
6、伞形花科(胡萝卜、芹菜、香菜)、豆科、茄科、菊科、旋花科、锦葵科等对本品敏感,不能种植上述作物,药后第二年防可种植。后茬最好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作物。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0、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用药时做好人体防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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