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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3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11
有效期至 2024-5-11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丁草胺
butachlor
33.6% 28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4% 3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20-150毫升/亩 药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371-66816083、66812824 段建忖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水稻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在水中能迅速扩散,被杂草的幼芽、幼小的次生根等吸收,转移至杂草各部,通过抑制杂草体内的氨基酸和蛋白质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插秧田秧苗素质不好,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灌水过深、田块漏水时,都可能产生药害。弱苗、小苗、栽后败苗严重的地块,使用要慎重。 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本品不能用于养鱼稻田;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或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药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5-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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