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84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24 |
有效期至 |
2024-12-24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金德伦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 |
37家 |
辛硫磷 phoxim |
18%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金德伦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2266866,82266838 |
王桂琴 |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寺家庄镇东营北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和低毒有机磷类杀虫剂经严格筛选科学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杀虫作用,击倒力强,不但能破坏昆虫中枢神经的传导使之麻痹瘫痪,又能抑制昆虫蜕皮使其厌食死亡。
注意事项
1.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中避免飘移到这些作物上。
2、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3.药液要随配随用,切勿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4. 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2-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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