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化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4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11-10-31 |
农药名称 |
磷化锌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磷化锌 zinc phosphide |
90%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7-2539999 |
魏来忠 |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驻地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粉末,带有微弱蒜臭味,不溶于水和乙醇,可溶于碱、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中,干燥条件下稳定, 潮湿空气中慢慢分解放出不愉快气味,遇水分解,但作用缓慢,遇酸分解, 放出剧毒的磷化氢气体,浓硝酸和王水冷时能将磷化锌氧化,并发生大爆炸。磷化锌为熏蒸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磷化铝熏蒸的有关规程和安全措施。
2、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眼、脸勿对桶口。
3、万一着火,用干砂盖灭,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浇。
4、磷化氢对金、银、钢等金属有腐蚀性,需注意保护。
5、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腹痛、腹泻、咽干、低热、气短、四肢无力、全身麻木等,
严重者抽搐、休克。
2.皮肤接触或眼睛刺激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诊治。
3.人、畜误食磷化锌,应立即服催吐药剂,洗胃。并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口服0.1%硫酸铜溶液,每隔5-10分
钟服一汤匙,直至引起呕吐为止。呕吐后再用轻泻盐(内服硫酸钠25克),以排除剩余
物。禁忌服用蛋白质、牛奶、脂肪和油类物质。
4.要采取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肝、心肾。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上锁保存。
2、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严防与酸类或其它化学品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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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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