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0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 |
有效期至 |
2025-1-2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重庆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023-87883901 |
梅刚 |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金银居委三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中毒毒性,鸟类保护区慎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症状: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等症状。中毒后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装卸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1-2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