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62%)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9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27 |
有效期至 |
2025-8-2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62%)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母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46% |
59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2-65371841 |
陶秋意 |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2.操作时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 若泄漏,用砂土、活性炭或其它吸收性材料吸收残液。将用过的吸收性材料收集于铁桶中专门处理。使用强力工业清洗剂清洗受污染的地面等,并用水冲洗,清洗的废水不可流入下水道或进入公共水系。
4.不慎发生着火,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全身中毒反应,若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吸,立即带标签就医。喝入水或牛乳,稀释胃内药液。对症处理,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一起存放;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8-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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