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矿物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1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2-10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毒·矿物油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矿物油 petroleum oil |
32% |
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6%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5-5205668 |
林寿福 |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民营经济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残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萝卜菜青虫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为2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和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恶心、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如果是毒死蜱中毒,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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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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