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霜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2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11 |
有效期至 |
2026-3-11 |
农药名称 |
甲霜·霜脲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霜脲氰 cymoxanil |
12.5% |
19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12.5% |
4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疫病 |
400-600倍液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9052850/83513257 |
黄坤敏 |
|
江苏省南通经济开发区通旺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高效杀菌剂复配而成,对植物病害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且能延缓抗性产生,可用于防治藻菌纲真菌引起的植物病害,如甜(辣)椒疫病等。
注意事项
1、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 3、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药液进入眼睛、口、鼻,以防刺激粘膜,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
5、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等。 2、中毒急救:不慎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者立即送医院催吐、洗胃、导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3-11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