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4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4-21 |
有效期至 |
2026-4-21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6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4-8458696 |
曾辉华 |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有机磷类农药和生物源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液喷到植物叶面后较迅速地渗入植物体内,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导致死亡。对于防治水稻三化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开花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及鸟类保护区域禁用。
9、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三唑磷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流涎、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三唑磷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1-04-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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