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04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19 |
有效期至 |
2027-3-1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绵蚜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采用微乳技术,作用害虫的神经系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9.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将中毒者送往医院,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2、常温贮藏,应避免阳光直射。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21-11-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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