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15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9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2% |
1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7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5488869 |
徐小兰 |
|
江苏省东台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头灶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三唑磷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一种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穿戴胶靴、面罩、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鱼类、水蚤、蜜蜂剧毒,鸟类、家蚕高毒,对天敌赤眼峰极高风险性,严禁在河流、湖泊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鱼或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天敌放飞区、蚕室、桑园、蜂场禁止使用本品。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施药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多汗、无力、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嘴唇及指尖发紫。严重者会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昏迷、抽搐等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 ,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该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型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2-10-09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