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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高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512
首次批准日期 2013-3-27
有效期至 2023-3-27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6% 147家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2% 2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45-6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4006867988 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湾工业园金尔路1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制成,兼具菊酯类农药及生物农药的特点,对甘蓝上的小菜蛾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避免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严格按说明用量施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好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河塘等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吸入或误服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抢救: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3-27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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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8206762
中文名称:阿维·高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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