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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氯·甲维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7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8-16
有效期至 2023-8-16
农药名称 高氯·甲维盐
毒性 低毒(原药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0.5% 59家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2.5% 22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80-10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533-8431565 李玉凤、李巧颖 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义和路20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菊酯类农药的复配制剂,综合两种有效成份的杀虫机理,具有较强的穿透性,能较迅速穿透幼虫体壁杀死害虫,对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2.两种不同杀虫机理的有效成分复配后,可以延缓害虫抗性的产生,持效期较长。 3.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不伤害作物幼嫩组织。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污染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及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食具、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火、防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8-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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