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22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5 |
有效期至 |
2023-11-5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剧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凯斯特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凯斯特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7-6681266 |
杨晓艳 |
|
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磷与阿维菌素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并可渗入植物组织,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生产
4.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请洗手、脸及其身体被污染部分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三唑磷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面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诞、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动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将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为三唑磷中毒[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引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一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严防潮湿和日晒;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3-11-0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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