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00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 |
有效期至 |
2024-1-2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20% |
6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20%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1-19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898-66766912 |
|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富昌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抑制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阻止真菌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施药时要均匀不留死角。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5.本品应与其他保护性杀菌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有较强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清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刺激不断发生,立即请医生诊治; 4.一旦误服不能催吐,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1-02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