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03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2-18 |
有效期至 |
2024-2-18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9-82356988 |
迟东宁 |
|
江苏省金坛市良常东路1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广谱杀菌剂,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其安全间隔期为28天。
2.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
3. 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或饮食。
4.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或污染水源。
5.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冒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2、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热源的地方。
3、远离家禽、食品、饲料、种子和粮食,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2-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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