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烯草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05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23 |
有效期至 |
2025-3-23 |
农药名称 |
氟磺·烯草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哈尔滨火龙神农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7% |
18家 |
烯草酮 clethodim |
4%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绿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火龙神农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1-53870548、53864555 |
初长生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镇利平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氟磺胺草醚和烯草酮的复配制剂,具有内吸传导选择性,杀草谱广。经杂草茎、叶吸收可有效防除鸭跖草、苣荬菜、刺儿菜、苘麻、藜、苋、铁苋菜、稗、马唐、千金子、狗尾草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①每季节使用一次。
②本品于绿豆苗后2-4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5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推荐亩喷液量3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
③ 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本品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敏感的后茬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
④ 使用时,远离水产养殖基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⑤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及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更不可留作他用。
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3-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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