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喹·氟磺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08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8 |
有效期至 |
2025-5-18 |
农药名称 |
松·喹·氟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9.5% |
20家 |
异噁草松 clomazone |
23% |
26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67807266 |
|
|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城街道常庄村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磺胺草醚、精喹禾灵、异噁草松复合加工而成,用于防治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药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白菜、苜蓿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治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3、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水中,以免污染水源。使用后的空瓶勿乱丢、乱放,洗净后深埋。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5-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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