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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维·杀铃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93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6-10
有效期至 2025-6-10
农药名称 甲维·杀铃脲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1% 56家
杀铃脲
triflumuron
5% 22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50-6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435-5083700 石海燕 吉林省通化市雪花路2299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杀铃脲复配而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释放γ-氨基丁酸,抑制神经传导,最终使氯通道活化。螨类成、若螨和害虫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杀铃脲为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使幼虫不能蜕皮,形成新表皮,虫体畸形而死亡。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有毒,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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