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硫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10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12 |
有效期至 |
2025-6-12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硫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5% |
60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5%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炭疽病 |
600-9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58773835 |
刘新 |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高官寨工业区工业路2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甲基硫菌灵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4.本品对鱼类和天敌赤眼蜂有毒,切忌不可污染池塘和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勿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可能导致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和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注意防雨防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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