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02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农药名称 |
螺虫·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螺虫乙酯 spirotetramat |
8% |
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32%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蜡蚧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6-87733630 |
朱洪斌 |
|
浙江省仙居县杨府三里溪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螺虫乙酯和毒死蜱复配的杀虫剂,螺虫乙酯是季酮酸类杀虫剂,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毒死蜱为广谱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二者混配可有效防治柑橘树介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芹菜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果树的开花期不宜使用。2、本品对家蚕、蜜蜂和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对赤眼蜂高毒,对鸟类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5、施药时穿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他用。7、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用药后的容器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10、开启时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11、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产品标签尽快就医;毒死蜱中毒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8-01-1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