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18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3-5-16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2.8% |
26家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14.2% |
6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118138 |
杨金霖 |
|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的灭生性除草剂,草铵膦与选择性的芽前除草剂乙氧氟草醚的复配剂,用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一般杂草受药后7-15天枯黄而死。防除非耕地杂草有良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废弃物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混放混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5-1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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