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000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3-23 |
有效期至 |
2025-3-22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6% |
63家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87151982,87151317 |
邢平 |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草铵膦和草甘膦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2、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3、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核准日期
2020-03-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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