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钠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3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3-11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钠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精草铵膦 glufosinate-p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柑橘园 |
杂草 |
380-58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816-2544477 |
谌爱武 |
|
四川省绵阳涪城区丰谷镇双拥路7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部分内吸的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可有效抑制杂草光合作用,茎叶枯死,对柑橘园、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
2、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做好眼睛防护。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等;施药后应及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明显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2、若不慎溅入眼中,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沾附皮肤后,脱掉沾药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 3、误服,请勿引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条件下贮存,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放在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3、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潮、防晒,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产品堆码高度不得超过2米,勿将产品倒置,以免损坏包装。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精草铵膦钠盐11.2%
核准日期
2021-03-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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