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4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3-30 |
有效期至 |
2026-3-29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3% |
24家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7% |
5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2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118138 |
杨金霖 |
|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与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乙氧氟草醚复配剂,一般杂草受药后7-15天枯黄而死。防除非耕地一年生杂草有很好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配置药液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勿使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防止发生药害。5.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3-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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