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7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9.5% |
59家 |
虱螨脲 lufenuron |
2.5% |
5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86058373 |
鲁志伟 |
|
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镜和胶皮手套、防护衣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请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抽搐、惊厥、昏迷等。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若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9-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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