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7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9.5% |
61家 |
虱螨脲 lufenuron |
2.5% |
5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818-7344232 |
张芳 |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东大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虱螨脲为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摄入后幼虫不能蜕皮并停止进食;也通过卵巢发挥作用,减少产卵和卵孵化。可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时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非靶标生物等有影响。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如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9-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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