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杀螟丹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0276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9, 2009 |
| 有效期至 |
Jan 8, 2029 |
| 农药名称 |
咪鲜·杀螟丹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好农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3% |
0家 |
杀螟丹 cartap |
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干尖线虫病 |
/ |
浸种 |
|
恶苗病 |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西好农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5-5266578 |
邹赣生 |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通城大道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沙蚕毒类与咪唑类的复配剂。咪鲜胺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在植物体内具有一定传导作用,对于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浸种时稻种不得露出药液表面。
2、本品对蚕毒性大,蚕区施药要防止药液污染桑叶和桑室。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避免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注意避光保存。
4、使用本剂时,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粉。使用期间不要饮食或吸烟。工作完毕后,清洗所有药械、洗手及裸露的皮肤。
5、使用本品浸种仅能1次。
6、浸种后的种子应有明显标识,禁止与普通种子混放,禁止食用或用作饲料。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复配制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误服应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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