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401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2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0.8% |
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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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8173036 |
何德凌 |
|
福建省晋江市五里工业园一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含拟除虫菊酯,能有效驱杀蚊子,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饭店等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勿接近火源,不用时或更换电蚊香液时,请关闭电源。请注意防火安全。
2.不要倾斜、倒置、横放或吊挂使用。
3.若在15平方以下空间使用,请注意通风。
4.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7.使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微毒,无特效解药剂。如不慎吸入,请移至通风处,严重的应立即送医诊治。如不慎食入,应清理口腔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和运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时间:不需要更换,每瓶可使用240小时以上。
使用空间:30M3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使用时间:不需要更换,每瓶可使用240小时以上。
使用空间:30M3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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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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