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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40183
首次批准日期 2004-3-29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0.8% 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 0595-88173036 何德凌 福建省晋江市五里工业园一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含拟除虫菊酯,能有效驱杀蚊子,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饭店等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勿接近火源,不用时或更换电蚊香液时,请关闭电源。请注意防火安全。 2.不要倾斜、倒置、横放或吊挂使用。 3.若在15平方以下空间使用,请注意通风。 4.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7.使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微毒,无特效解药剂。如不慎吸入,请移至通风处,严重的应立即送医诊治。如不慎食入,应清理口腔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和运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时间:不需要更换,每瓶可使用240小时以上。 使用空间:30M3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使用时间:不需要更换,每瓶可使用240小时以上。 使用空间:30M3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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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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