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701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9-12 |
有效期至 |
2011-9-1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1% |
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6353993 |
张会琴 |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大路帽山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适合家居、宾馆等场所使用。微毒。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 [1]若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请用大量清水清洗;
[2]若吸入感觉不适,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
[3]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中毒时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生,对症治疗。 [4]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烧易爆品等混贮混运。
不能贮存在直射阳光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
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并不得倒置。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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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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