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901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0 |
有效期至 |
2011-7-20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保定市联合家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
1%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联合家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3122169938 |
王敬龙 |
|
河北省保定市东外环路焦庄乡政府西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烯炔菊酯原药配制而成,可有效驱杀家蝇,使用方便。
注意事项
1、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2、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3、请注意防火,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勿用可燃品接灰。 4、开封后未用完的蝇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受潮,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忌用高温烘烤。5、用后请洗手。6、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请立即就医。 2、若不慎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储于阴凉、干燥处。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物品同贮同运。 4、勿近火源,避免曝晒和雨淋。 5、轻装轻卸。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微毒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