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8-4 |
有效期至 |
2014-8-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5毫克/片 |
29家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5毫克/片 |
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8173036 |
何德凌 |
|
福建省晋江市五里工业园一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保持8小时的有效驱蚊;无明火、无灰烬;其片上备有透气孔,确保药效持续发挥。
注意事项
1.将药片平实一面贴紧金属板,置于上风处;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并注意通风;
2.更新药片时,应先切断电源;
3.药片色泽不褪或减褪少许,应检查电热蚊香器;
4.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远离儿童;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接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 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 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