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飞虫气雾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0900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4 |
有效期至 |
2019-1-4 |
农药名称 |
杀飞虫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气雾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生物苄呋菊酯 bioresmethrin |
0.03% |
2家 |
右旋胺菊酯 d-tetramethrin |
0.22% |
1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22-59811600-8221 |
孙溥 |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安路9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驱杀蚊、蝇的的卫生杀虫产品;产品中的右旋胺菊酯、生物苄呋菊酯对蚊、蝇分别有击倒和致死的功效,是家居适宜的卫生杀虫产品之一。
注意事项
1、请按指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
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大量吞服须就医治疗;不能催吐;过敏者禁用;
2.接触部位皮肤可能会有刺痒、刺痛感觉,眼睛接触会有刺痛感觉;
3.如溅到皮肤上可用清洁剂清洗,如溅入眼睛,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
4.不慎过量吸入,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2.产品的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同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