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0900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4 |
有效期至 |
2024-1-1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白蚁 |
25-50毫升/平方米 |
土壤处理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64713652/64723949 |
陈根良 |
|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对白蚁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白蚁的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应由专业人员使用。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应佩带防护用品,注意安全,并请白蚁防治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较大,施药时应尽量避免与鱼类等接触。对蜜蜂、家蚕有较高毒性。蚕室、蜂园及其附近禁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以免降低药效。 4、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1-14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