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饵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0901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9 |
有效期至 |
2024-2-9 |
农药名称 |
杀蟑饵剂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饵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宁尔杀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3%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蜚蠊 |
/ |
投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宁尔杀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3-7700222 |
李龙 |
|
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祝场村红辉组5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适用于宾馆、饭店、工厂、居民住宅等室内场所用于防治蜚蠊。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3、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触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严重可去医院医治。不慎误服,请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切勿催吐,并用阿托品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09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