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201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
0.62%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6696838,86696618 |
戴锦明 |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开发区金鹿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每瓶50毫升,
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6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 为确保本品
发挥正常药效,请与金鹿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为最佳。
注意事项
1.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远离儿童;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
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粘染农药,立即用
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
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
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9-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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