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500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3-3 |
有效期至 |
2025-3-3 |
农药名称 |
驱蚊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驱蚊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黑旋风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
3.5% |
10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黑旋风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7-88879361 |
靳子江 |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工业园区瑶村牌坊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驱蚊液以避蚊胺为有效成份,有驱蚊防蚊之功效。
注意事项
勿让儿童取玩。 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请勿在火源旁边使用。 如不慎入眼请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日晒;不得与食物同贮存。 本品忌食。用后洗手。 使用时避开眼睛及其周围皮肤,勿用于皮肤破损处。 本品含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戓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洗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用清水冲洗;如不慎入眼请用清水冲洗。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勿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勿将本品贮放在潮湿、日晒、火源、热源的地方。 应贮存在38℃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 防止跌落和撞击。 远离儿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3-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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