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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0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5-4-20
有效期至 2025-4-20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微毒
剂型 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驱蚊酯
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
4.5% 4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中国 0596-2172811 曾惠泉 福建省漳洲市龙文工业开发区北环城路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驱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防止蚊子侵扰达4小时以上。
注意事项
1、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2、请勿与口、眼及皮肤破损处等接触; 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远离儿童,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注意防火安全,本品含有易燃物,切勿接近火源; 6、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 6、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有任何不适,应及时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接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 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3、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破损处,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4-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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