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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20
首次批准日期 2015-6-27
有效期至 2025-6-27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微毒
剂型 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驱蚊酯
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
5% 46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 0595-86354222 张会琴 福建省南安市东大路帽山工业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在普通花露水基础上,配以适量的驱蚊酯成分制成的趋避产品。携带方便,能有效驱蚊4小时,同时肤感清凉舒爽,祛痱止痒。
注意事项
1、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用后请洗手。 2、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本品忌食。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4、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带本品包装及时就医, 5、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停止使用并清洗涂抹处,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 3、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3.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4.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5.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6.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7.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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