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800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8%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6-8286608 |
林凤玲 |
|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沿溪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勿让儿童接触和玩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一起存放。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2.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3.药液不可吞服。如误食,应即就医。4.使用时药瓶不要倾斜,以免药液溢出,如接触药液后应即用肥皂水冲洗。5.勿近火源,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有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送医院治疗。如接触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防潮、防湿、避光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1-15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