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2101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7-2 |
有效期至 |
2026-7-1 |
农药名称 |
杀虫粉剂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东峰日用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呋虫胺 dinotefuran |
0.8% |
10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蜚蠊 |
3克/平方米 |
撒施 |
室内 |
跳蚤 |
3克/平方米 |
撒施 |
室内 |
蚂蚁 |
3克/平方米 |
撒施 |
室内 |
臭虫 |
3克/平方米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东峰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4107666 |
苏磊 |
|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石安村四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胃毒和触杀双重效果的微毒卫生杀虫剂。内含引诱剂以增加产品适口性。害虫在取食过程中因胃毒中毒死亡;另一种途径是害虫爬行经过药粉时,通过身体沾染粉剂带回巢穴内,互相间舔舐身体,引起全窝连锁死亡。
注意事项
1. 在撒布药剂的地方,事先要做好宣传、防范、安全工作。2、施用本品时应远离儿童,以防误食;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和饮用水;5.使用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洗手。6.仅限室内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有中毒,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及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混放和储存。运输时应防止重压、高温和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7-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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