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电热蚊香液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015
首次批准日期 Jan 17, 2013
有效期至 Jan 16, 202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聊城市皎洁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聊城市皎洁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樊明明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梁八路西首01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的有效成分为拟除虫菊酯,并设计了配套使用的电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300小时以上。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3.请勿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置于运转的电风扇前。4.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请配套使用电加热器。5.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使用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6.电热蚊香液应远离火源,若长期不使用时,请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中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加盖密封后置于低温阴暗处保存。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7.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一起存放。8.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9.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1-17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6-16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