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咯·噻虫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00124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23, 2020 |
| 有效期至 |
Mar 22, 2030 |
| 农药名称 |
苯醚·咯·噻虫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2.2% |
0家 |
咯菌腈 fludioxonil |
22.6% |
0家 |
噻虫嗪 thiamethoxam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散黑穗病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金针虫 |
4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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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生 |
恶苗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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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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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腐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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蛴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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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2-6121378 |
杨华春 |
|
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中山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有效成分为苯醚甲环唑、咯菌腈和噻虫嗪。三者混配对小麦散黑穗病、金针虫;花生根腐病、蛴螬;水稻恶苗病、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种子及幼苗安全。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 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3.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03-23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