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精甲霜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71173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l 19, 2017 |
| 有效期至 |
Jul 18, 2027 |
| 农药名称 |
咯菌·精甲霜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克/升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咯菌腈 fludioxonil |
25克/升 |
0家 |
精甲霜灵 metalaxyl-M |
1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4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烂秧病 |
425-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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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腐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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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68172666 |
张阳洋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巷路6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咯菌腈和精甲霜灵混配而成,咯菌腈为非内吸性杀菌剂,精甲霜灵为具有保护作用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烂秧病和花生根腐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鸟类及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的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两年
备注
质量分数3.2%(咯菌腈2.3%,精甲霜灵0.9%)。
核准日期
2017-07-19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5-30